从12月1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乌鲁木齐凡需申请明年屋面防水整体维修项目且符合条件的小区,物业公司可到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申报。没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可由社区或业主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据乌鲁木齐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通知,为使各物业服务公司及时有效地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商品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实施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各商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要尽快做好上报工作,尤其是屋面防水整体维修项目必须在12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前上报相关材料。
申请维修资金需要一个过程,提前上报也是确保维修工程能在明年七八月份适宜条件下及时施工,此举也是避免以往5月底才集中大批量报件,导致错过较好屋面防水施工季节。
根据历年来物业公司申请维修资金的特点来看,屋面防水整体维修项目占整个年度维修量的80%。
如果小区没有物业公司,可由业主委员会及房屋所在社区代为申请。
乌鲁木齐从1999年建立物业维修资金制度,2000年后建设的商品住房维修资金由住户按购房款2%的比例缴纳。到目前为止有1602个小区缴纳维修资金,647个物业小区使用过维修资金。
□提示
维修项目须满足5个条件
1.维修项目必须是过了质量保修期;
2.相关业主必须足额缴纳维修资金;
3.公共设施、设备损坏属于自然损害、自然老化,而不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4.属于维修资金列支范围之内;
5.要满足两个“三分之二以上”的条件,即维修项目相关业主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须经使用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这是国家规定的硬性标准。